11月27日,13歲的秀秀和16歲的小聽成了雲南金平縣者米鄉小翁寨村的主角。在鞭炮聲中,他們舉行了婚禮。對於這種“早婚現象”,金平縣副縣長普紅芳並未迴避,“現象有,但政府一直在努力做工作改變。金平縣被扣上‘早婚縣’的帽子我們並不認同。”(12月1日《京華時報》)
  不管副縣長普紅芳是否認同,金平縣淪為“早婚縣”已是不爭事實。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當下,“早婚縣”嚴重阻礙法治中國建設。
  我國《婚姻法》規定:“結婚年齡,男不得早於22周歲,女不得早於20周歲。晚婚晚育應予鼓勵。”然而在“早婚縣”,新娘13歲、新郎16歲的情況絕非個案,不少男女剛到結婚年齡,小孩都已經是兩個以上了。真不知《婚姻法》在該縣還有無法律效力可言。
  計劃生育是我國的基本國策,“單獨兩孩”也必須要申請通過後才能生育。而在“早婚縣”,想生孩子就生孩子,想生幾個就生幾個,想什麼時候就什麼時候生,計生政策在“早婚縣”早已淪為一紙空文。
  義務教育法實施這麼多年了,而在“早婚縣”根本沒有落到實處。13歲的新娘,本應該坐在教室里接受教育,而她們卻過早地承擔起了妻子的重任。義務教育法的春風,何時才能吹進“早婚縣”?
  特別令人詫異的是,當地擬通過規定——學摩托駕照需要初中文憑,以此“控輟保學”,讓學生回到校園。倘若真出台這樣的規定,就是違法的呀,政府有什麼資格限制甚至剝奪他人學駕照的權利?這是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。
  由此看來,金平縣不僅是“早婚縣”,還可能是“法盲縣”,至少當地某些領導不太懂法。全面推進依法治國、建設法治中國,不允許“早婚縣”存在,更不容許“法盲縣”存在。
  文/毛開雲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法治中國不該允許“早婚縣”存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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